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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落实非寄宿生资助政策 确保贫困学生完成义务教育

时间:2019-10-15 16: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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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实现“两不愁 三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基本目标,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近日,市教育局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补助范围。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实际,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班团队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印发学生资助项目告知书,确保让老师、家长和学生了解掌握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方案》要求,要加强资金管理,资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发放,不得抵顶或扣减资助资金。
  《方案》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涉及广大义务教育学生和家庭切身利益的大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县(市)区资助中心及学校要负责把此项工作宣传到位,确保不留死角,做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