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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事关秋冬季校园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

时间:2020-11-12 08: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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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局联合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校园传染病疫情和食品安全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秋冬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始终把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作为当前工作重点,精准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化各环节管控,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干劲不松。 

  《通知》要求做到“四个强化”: 

  

强化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制度。当发现可疑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学生1日内出现3例、3日内出现5例及以上相似症状时,要立即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疾控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强化食品安全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坚持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杜绝带病上岗;落实校级领导陪餐和家长陪餐制度;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和集中定点采购;疫情期间谨慎采购进口冷链食品。 

  

  

强化健康宣传教育
 

  

  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健康教育课、微信平台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师生、家长普及科学防控知识,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吃生冷不洁食品,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保证充足睡眠、有病及时就医并居家休息等。 

  

强化部门联控机制
 

  

  各地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发挥新冠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督查各地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和学校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及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对于确有失职失责的学校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