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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稳致远 进而有为——长春市教育局举办全市民办学校校长业务培训会

时间:2021-06-21 08: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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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将于9月1日起实施,这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法规。新《条例》在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营造更加公平的办学环境、维护教育管理秩序保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等方面,完善了制度设计。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切实提升我市民办学校校长的领导力和执行力,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规范发展,6月18日,长春市教育局举办了全市民办学校校长业务培训会。

  

  

  

  

  这次会议是一次针对新《条例》政策解读的专项培训,会议邀请了国内知名教育法治专家、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上海行初教育服务机构创始人、律师、法学副教授李春光做了《新条例要点解读及学校运营风险防控》的报告;上海行云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上海行仕律师事务所财税法律事务部主任、律师贾成密做了《实施条例出台,民办学校财税方面如何应对》的报告。两位专家分别从新法新政背景、公有主体办民校问题、义务学校的限制趋势、资产的规模控制、收支的规范、关联交易的处理、运营的思维转换等七个维度,对新民促法实施条例的要点进行了解读,结合民办学校运营风险防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为我市民办教育的稳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我们坚信,只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依法依规,长春民办教育一定会行稳致远,进而有为。 

  

  本次培训采用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市教育局副局长董妍出席培训会。市教育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民办教育的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和校长,共150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