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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小学寒假时间定了!

时间:2021-12-15 14:04 来源:长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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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 2021-2022学年度长春市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假期时间安排和相关工作要求。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2022学年度我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1月8日—2月27日,计7周;普通高中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2022年1月15日—2月27日,计6周。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 

  市教育局要求,要做好假前和假期相关工作。一要科学制定假期工作方案。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研读经典书籍、观看励志电影、学唱红色歌曲、坚持体育锻炼、参与家务劳动,丰富假期生活。二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减轻学生作业负担,规范校外培训行为,鼓励支持寒假托管,。三要做好“雪假”活动安排。把寒假第一周作为中小学生“雪假”,引导中小学生参与冰雪运动竞赛、游戏、展览、社团、冬令营等丰富多彩的冰雪活动,培养冰雪运动和兴趣爱好。四要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不断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和请销假制度,师生员工离开学校所在地,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程序,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五要认真做好家校衔接。寒假期间要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协助家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六要切实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校园和谐和师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