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十一高中位于长春市景阳大路2666号,始建于1945年,是长春市教育局直属公办高中。
学校拥有光荣的办学传统,先后被评为吉林省首批一类重点高中、吉林省首批示范性高中、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
学校以“树人固本、和而不同”为办学理念,以文化树人为育人思想,以“为国家立心、为时代铸魂、为人民服务”为文化使命,努力把学校建成具有学校特色、长春气质、中国灵魂、世界水平的文化高中,把学生培养成未来领导者,把教师培养成卓越教育者、优秀文化人。
学校把队伍建设作为永续发展的基础工程,先后实施了三五七名师工程和卓越教师梯级成长工程,一大批教师成为学校发展中坚力量。学校有特级教师11人,博士教师10人,正高级教师15人,40%教师为省骨干教师,8个学科团队为长春市优秀学科团队,3个红色育人共同体,8名首席教师。
学校以创全面发展之优、示个性发展之范、奠自主发展之基、铸多样发展之态为质量观,培养了以张思民、李幼斌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企业家、艺术家、科学家,成为北大、清华等80多所知名高校的生源基地,国际部有一半以上学生被世界前百知名大学录取,运动员在全国、省、市各类大赛中共获得200多个冠军。
学校以六大教育高地建设为抓手,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发展核心素养,建设了大单元课程,实行了全景式教学,推行了表现性评价,开展系列研学活动,获得了吉林省基础教育成果特等奖,被评为吉林省双新建设科研示范基地。
学校是长春市第九联盟盟主学校,托管了六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了十一高中新区实验学校,举办了加拿大海外高中,横向上形成了跨学校资源共享,纵向上形成了跨学段整体育人。
刘丽娟,学校党委书记;主要职责是把握方向、统领全局、抓好党建、保障落实。
王忠学,校长,主要职责是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张会敏,副校长,分管学校教学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教学教研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质量保障工作;
林海,副校长,分管学校德育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德育规划实施、德育队伍建设管理、活动组织与评价。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景阳大路2666号
邮 编:130062
联系电话:0431-87628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