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长春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长教职函字[2016]9号)要求,在本人申报、学校初评的基础上,评选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资格审核、笔试、综合考评、答辩等环节,拟认定王翠凤等344人为长春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见附件1)、周香春等63人为长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见附件2),现将评选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23日至3月1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发现本人姓名、工作单位、从事专业有误的,请在公示期间向长春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反映。
联系人:张国辉,联系电话:88787070。
附件: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评选认定结果公示名单.doc
长春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