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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 年长春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9-07-09 10:52 来源: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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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教办字[2019]8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文教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教办厅函〔201939号)、《2019 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长政公组〔20191)文件要求,现将《2019 年长春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教育局 

                                                                                                             2019 78 

2019 年长春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我市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教办厅函[2019]39号)、市政府印发的《2019 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长政公组〔20191)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一)突出做好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长春市教育局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起草处室应将解读材料随同文件一并报送。政策文件印发后,解读材料由起草处室同步上传至网站公开,并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对应政策文件相互建立关联,便于群众获取。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体采访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发布重大教育政策举措,注重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扩大发布范围、提升传播效果。鼓励业务处室通过多种渠道与媒体、公众互动交流、解疑释惑,真正把政策讲准确、讲清楚、讲透彻。对公开的重大教育政策举措,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信专题,宣传政策落实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政策公开的针对性、可读性、系统性,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教育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增进社会合作协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各处室、单位负责解读材料起草、报送工作;办公室做好报送解读材料公开工作)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社会关注度高、师生普遍关心的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凝聚共识,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涉事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快速核实情况,落实整改,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表明态度观点,通报进展情况,说清政策举措,引导正确社会舆论。建立教育系统舆情处置、舆论引导联动机制、考核机制。(业务处室、校安处、办公室;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

(三)确保解读回应效果。围绕出台的政策规章和规划方案、做好解读工作,着重解读好政策措施的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注意事项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要点、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及时公开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各处室、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

二、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教育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涉及师生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教育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师生及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将意见采纳情况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途径向社会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重大决策事项,探索推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相关情况的公开,实现释疑解惑、凝聚共识。逐步建立健全教师、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专家、媒体代表列席教育部门有关会议的制度,开展议题讨论,增强决策透明度。(各处室、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

(二)推进重大部署执行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全过程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实事等,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推动实现政策执行、工作落实的全流程公开。系统公开推动教育协调发展、推进改革开放、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进展和成果。主动向社会公开重点教育项目和工程实施情况及结果。(各相关处室、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做好义务教育保障工作,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技能培训、温馨村小、特岗教师计划、农村校园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围绕打赢生态环境“五大保卫战”,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学生教育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资助中心、基础教育处、职成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电教馆、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德育办;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

(二)推进教育服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门式、一张网”综合改革,凡与教育基层行政单位、学校、师生及公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均要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在长春市教育局官网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公布审批服务指南、基本流程、审查细则、民办学校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日常监管等信息。全面应用行政审批网上运行管理系统,确保行政审批权力运转全程可考核、有追踪、易监督。(政策法规处、民办教育处;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

(三)抓好重点教育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抓好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等工作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积极探索阳光分班(阳光派位)的现场媒体“微直播”活动。完善网上公开专栏。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入学方案,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等,公开本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入学流程、招生信息和录取办法,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信息。(基础教育处、资助中心、招生办、直属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

四、优化公开服务,加强平台建设

(一)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进一步健全网站建设管理。推进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强化网站安全保障,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内容建设、运行维护责任。(办公室、电教馆;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与应用。主动顺应技术变革,把握发展规律,按市政府工作部署做好5G 时代下的政务新媒体工作,打造有速度、有温度、有新鲜度、有广度的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新媒体与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打造教育政务新媒体平台,办好长春教育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加大教育权威信息新媒体发布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实现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 (办公室、电教馆;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

五、注重工作质量,完善基础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教育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部署、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各地各学校明确教育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机构,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办公室、电教馆;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各学校单位)

(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每个季度要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原始文本,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办公室、业务处室: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各学校单位)

(三)做好基础保障工作。要全力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升级和内容保障,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机关各处室按照部门职能负责相关教育政务公开工作并具体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对应科室做好教育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电化教育馆负责市教育系统网络建设、运行管理、网络安全及教育政务信息上传发布等,负责保障必要人员力量,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探索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各学校单位)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实施年度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任务的具体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并将具体措施或方案于731日前在本级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