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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19 08:54 来源: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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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各直属单位、驻长中省直属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

2019年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如期顺利开学,确保新学期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稳步运行。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政策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内容

(一)继续做好开学视导检查工作

成立市、县(市)区两级专项视导小组,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发展过程中薄弱环节为重点开展全面视导,做到地域全覆盖、学段全覆盖。在视导过程中,坚持视导调研与评估检查相结合,对视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视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严格按要求做好教学各环节工作

一是组织好各学段、各学科集体备课工作。组织开学初全市各学段、各学科的集体备课。要统一教学内容、进度要求,规范教学过程,确保上好开学的第一课。二是严格依照课标教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三是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三)科学安排中小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和作息时间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学生在校时间的相关要求(小学在校时间不含“蓓蕾计划”课后免费托管时间)。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

(四)均衡编班配置师资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要将本校电脑均衡分班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监督,同时要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全部实行电脑均衡分班,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高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五)加强教材管理

严格执行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教科书和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提前做好教学用书的发放工作,切实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每名学生手中。强化教辅资料管理,严禁教师为学生统一订购或要求学生自行购买教辅资料,杜绝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现象,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六)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

按照《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中小学新生建籍以及学籍管理工作。各地各校要利用电子学籍系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要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开学前,要组织一次安全大排查,重点排查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配电房、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并彻底进行整改。开学后,要把师生安全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加强对学生防火防盗、紧急避险、疾病预防、生长发育、青春期保健、欺凌防范等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所辖义务教育学校,认真组织学校自查。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开学初的各项工作,市教育局将视情况,对各区、各校进行抽查。

(二)请各地、各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工作职责分工,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对因监管不严、检查不力而影响正常开学秩序的单位要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具体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三)各地、各学校在自查和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如有因校园内施工不能如期开学上课的学校,必须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对家长的解释说明工作。

联系人:宁晓辉;联系电话:0431-88787052

 

 

                                长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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