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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教育系统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2-03 13: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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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教安字[2019]37号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教育系统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直属各学校,驻长中、省直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长春市教育系统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教育局         

          20191128

 

长春市教育系统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冬春季节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依据吉林省教育厅印发的《全省教育系统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长教基办函〔201918及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安委字〔201930号)的具体工作要求,长春市教育局决定从20191110日至2020510日开展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以“明责任、强监管、治隐患、防风险”为主线,突出治理“安全责任落得不实、监管工作存在盲区漏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坚持责任明晰、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全面推动层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打通安全“最后一公里”,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任务目标

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围绕市安委会各项会议要求、《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冬季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及《2019年长春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效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到位、监管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维护和保持教育系统良好安全稳定形势,确保今年岁末、寒假和2020年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长春市教育系统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宪昱

副组长:张茂金  杜影  崔国涛  单联成  曲虹  张钊

  员: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市直属学校校长、中省直学校校长、民办学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负责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等。各地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方法步骤

20191110日至2020510日,为期半年,共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全面部署,广泛动员。2019 11 26 日至 11 30 日)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逐级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广泛性宣传发动,将省教育厅、市区两级安委会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各级各类学校,并于 11 30 日前将实施方案和本阶段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

第二阶段:自查自改,深入检查,全面整治。2019 12 21日至 2020 4 20 日)各地各学校要全面自查安全问题和隐患,摸清底数,建立清单,登记造册。坚持边查边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做到检查全覆盖。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专项督导结果将作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大会战期间,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开展“四不三直”暗查暗访。各地各学校要从1128日起,每10天报送一次安全整治统计报表和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至属地安委会,直属学校报送至市教育局,20191221日和2020321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巩固提高。2020 4 21 日至 2020 5 10 日)各地各学校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同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研究建立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推进安全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实现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于 2020 4 26日前报送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工作总结。

五、整治范围

(一)消防安全。各地各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及市政府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一是要夯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指导,加强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统筹推进工作落实;二是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逐级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再次对教室、宿舍楼、实验室、食堂餐厅、锅炉房、采暖设备、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重点区域进行细致的隐患排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深度分析,安排专人,盯紧盯牢,迅速整治;三是要全面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建设,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努力保障学校消防基础工作科学化、合理化,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四是强化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充分利用校内橱窗、板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校讯通、网站等宣传工具,采取晨会、主题班团队会、安全教育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强化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二)校园周边防控。要按照长春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的《2019年长春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刻汲取年内发生在国内的校园暴力案件,有效落实长春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场监管局下发的《长春市学校(幼儿园)学校防范工作十五条硬性措施》,完善各类设施设备,加强校门前管理,加强上放学时段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

(三)校车运行安全。要全面落实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车管理的各项具体要求,开展各项针对冬季校车安全的具体工作,要将冬季校车安全作为当前校园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校车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对所有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制度措施落实开展专项检查。排查要逐校、逐车、逐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坚决防止校车带病上路;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辖区内校车驾驶人进行集中资质审查;要针对可能出现影响校车安全运行的相关情况尽早制定预案,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路面运行接送学生车辆的巡查管控力度,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

(四)实习研学安全。假期有实习实训任务的学校要与实习实训企业签订安全协议;派专人对实习实训学生实习期间进行安全监管,对住校的实习实训学生进行监督管理;管理老师要了解实习实训学生日常情况。有外出研学、国际交流、社会实践活动的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工作预案,有专人负责学生吃、住、行、学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在活动开展前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活动期间对学生进行包保监督管理;严防拥挤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活动租用的车辆要对车辆的资质、性能、年检、保险以及驾驶员的资质进行认真核查;活动开展前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五)危化品管理。各地各学校要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生物燃料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同时要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 

(六)饮食卫生安全。各地各学校要开展自检自查;其中包括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情况;学生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超市等经营管理方式、硬件设施及卫生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原料采购、加工、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直饮水设施、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水质检测情况等;学校传染病、常见病防控工作制度建立情况,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学校校医(保健教师)配备情况,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情况;学生健康体检开展情况;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及“中小学卫生管理手册”记录情况;校园内环境卫生情况。

(七)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各学校要进行校内矛盾排查,包括师生矛盾、家校矛盾、教师间矛盾、教师与学校矛盾等;针对教师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做思想工作,针对校内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在制定政策时要有风险评估方案;要有对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做到矛盾排查到位、措施到位、管控到位、部门配合到位;对于积案化解要研究措施,做到化解到位,要实行责任包保;进行反恐防暴预防,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防止邪教等极端思想和行为渗入校园。

(八)做好舆情应对。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列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地方政府及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职责的督导检查,并将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加强教育舆情监测,及时跟踪、分析舆情,做好与媒体的有效沟通,掌握教育舆情的主动权。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布准确信息,引导舆论理性表达,适时公布事故处置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生态。

六、工作措施

开展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是安全问题排查整改的持续延伸,是巩固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载体,切忌形式主义、摆花架子,要创新招法,实化措施,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战,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一)坚持综合施策。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从严、从实、从深、从细推进安全整治。各地各学校要逐项列明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落实首查负责机制,对隐患和问题坚持“谁发现、谁督促、谁销号”。落实隐患“清零”机制,建立隐患清单,强化隐患从排查、整改到销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限期未销号的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落实暗查暗访机制,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直指问题”的方式,重点对事故多发领域和部位开展突击检查。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学校要在所属媒体(包括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置专项治理专刊或专版,每周播发 2 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全体学生观看一次有关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人员密集场所踩踏事故、公共场合如何避险等内容的警示教育片。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冬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相关精神,结合实际,利用学校安全教育专栏、黑板报、LED大屏幕、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培训会、安全手抄报展览、美好人生梦想、文明安全起步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安全治理工作氛围,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推动教育系统冬春安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责任追究。强化“五个一批”,整治一批重大隐患,约谈一批责任领导,问责一批责任人员,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问题隐患。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严肃追责。

(四)严格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规定,严格检查标准、规范检查程序、落实检查责任,做到从严从实、不走过场。坚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切实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确保冬春安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