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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20年“我身边的好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4-17 10: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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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各中、省、市直学校(含民办学校)

为彰显广大教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高尚师德和在大疫面前体现出的职业操守及奉献精神,集中展示特殊时期广大教师关爱学生生命健康、坚守三尺讲台、教书育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加强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市人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议案办理工作的深入贯彻落实,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吉林好人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评选发布活动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继续开展长春市“我身边的好教师”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荐人选,原则上为县(市)区及中省市直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和民办学校)的一线教师,工作满三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引领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二)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秉持师道、涵养师能、锤炼师艺、富有师爱、塑造师风,教书育人,品行端正,践行“四个引路人”要求,争做“四有好老师”。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因材施教,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关心学生身心健康,赋有爱心和同情心,热心帮助弱势和特困学生,不计名利,无私奉献,诲人不倦,培养学生优秀思想品质。

(四)实施素质教育,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严谨笃学,潜心钻研业务,教育教学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在同行中具有较强影响力。

(五)依法执教、优质施教、文明授教、廉洁从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带头抵制违规有偿补课及各种不正之风,自觉净化教育生态环境,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特殊时期更加关爱学生生命健康,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关注学生心灵呵护和心理疏导,积极化解各种不良情绪,保持学生思想稳定,在搞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中率先垂范,攻坚克难,勇于担当,表现突出。

近两年内已被评为长春市“我身边的好教师”的勿需重复上报;群众反应、被举报有师德师风问题的禁止参评。

二、推选名额

此次拟推选出市级“我身边的好教师”50人。各县(市)区、长春新区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其中:经开、净月、莲花山区不超过2人),市属民办学校不超过3人,中、省、市直学校推荐名额为1人。

三、推荐表填写说明

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表并上交视频资料。推荐表中的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行政职务、任教年级及学科、联系方式(手机)等要填写完整详细,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请从高中填起。

获得荣誉和主要科研成果(近五年来),需写清全称及注明时间(到年和月)。

先进事迹部分要求2000字左右,统一以第三人称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求材料真实,主题集中,内容具体,事迹感人,具有启迪意义。视频资料长度5--8分钟,主要内容为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事迹简介(形式不限)。

推荐表要求书面文档2份和电子文档1份,书面文档用A4纸打印,视频资料自行录制并刻成光盘。

四、有关要求

(一)抓好活动结合。注意把推选先进典型活动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事迹及推进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议案办理工作结合起来,与上级开展的各种评先评优活动结合起来,发挥先进典型正向激励作用,坚定广大教师的理想信念,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把握推选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要坚持以师德事迹、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教育教学一线事迹感人的优秀教师,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边远山区教师倾斜,挖掘那些长期坚守一线岗位,吃苦耐劳、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典型。特别注意挖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教师先进事迹。

(四)遵守时限要求。

 

长春市教育局

                            20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