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精神,坚持不懈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改革难点任务攻坚,推动长春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我市教育围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振兴乡村教育为中心,以教师补充机制创新改革为契机,努力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积极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一、开展校企合作、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责任处室: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完成时限12月末)。
1.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开展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专项培训,落实专业课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启动新一轮骨干教师遴选认定,培育一批市级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同时也着力建设一批企业实践基地。
2.推动“三教”改革。推动市级以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优化教学内容,加强教材教法改革和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提升教学质量。
3.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发挥企业育人主体功能,鼓励校企共建实体化运作的职教集团、产业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企业管理标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促进专业设置、教学标准升级。
4.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发挥长春乡村振兴人才学院作用,支持县域职教中心办好涉农专业、建好新型农民培养基地,面向两委干部、新型农民开展培训。
5.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采取专题讲座、座谈研讨等多种方式学习宣传《职业教育法》,深刻领悟修法精神,准确把握就业导向、多元办学、产教融合等新制度、新举措,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二、实施乡村特岗教师计划,引领乡村教师高素质发展(责任处室:人事处;完成时限12月末)。
深入贯彻落实乡村特岗教师计划,继续实施国家级、省级农村“特岗计划”,大力引进乡村义务教育优秀人才。我局继续实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满足乡村基础教育对优质人才的需求。根据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长春市榆树、九台区、双阳区、德惠市、公主岭市、农安六个县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范围。
今年6月份,我局将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坚持实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实施公开招聘,合同管理的招聘方
法,组织做好招聘和面试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树立特岗计划作为惠民政策的公正、公平的良好形象。
三、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处室:师培处;完成时限12月末)。
1.实施新一轮乡村骨干教师跟岗培训。充分利用长春市市级优秀学科团队和学科培训基地校优质教育资源,将利用三年的时间分期分批完成乡村骨干教师跟岗培训。此次培训由长春市教育局主办,负责项目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和绩效评估;由长春教育学院协办,负责项目设计、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其目的为通过培训培养长春地区乡村骨干教师,加强乡村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效解决当前乡村教师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2.继续开展“订单式”送课下乡活动。根据防疫要求,今年送课采取网络直播和现场面授相结合培训方式,分为专题讲座、名师示范课、名师听评课(课堂诊断)、互动研讨等多种培训种类,结合各县市区根据自身教学情况提交的需求订单,经过需求整合,再组织省、市学科骨干教师精准送课,实现需求订单全覆盖。
3.开展紧缺薄弱学科种子教师培训。一是农村紧缺薄弱学科(初中体育)种子教师培训。结合县市区的实际需求,制定培训项目,委托长春教育学院承办以“聚焦课堂教学,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为主题的培训,其目的是夯实课堂教学,服务基层学校,
带动教师发展。本次培训对象为长春市农村初中校级以上体育骨干教师。通过培训培养县市区级紧缺薄弱学科种子教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二是农村中小学思政种子教师培训。为了全面提升
农村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素养能力,我局将开展以“聚焦课堂教学,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为主题的农村中小学思政种子教师培训,采取专题讲座、案例研修、问题研讨等培训方式,面向长春市农村中小学思政种子教师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农村思政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区域带动能力。
长春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