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春市教育局现作出如下公告:
我局于2023年3月1日依法公告《长春市教育局关于拟公告注销长春市清浦中等职业学校的事先公告》,公告期内长春市清浦中等职业学校当事人未到我局领取《长春市教育局关于拟公告注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事先告知书》,公告期满视为已送达。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要求。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长春市清浦中等职业学校原办学许可证和印章自动废止,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如继续违法办学,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长春市教育局办理注销手续并上缴办学许可证、印章,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278号
联系部门:长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
联系电话:88785170
长春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