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春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上半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证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制作完成,请于6月9日、10日、11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到长春教育学院113室领取 。
具体要求:
1、认定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领取。
2、认定申请人本人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可以委托他人代取。(需提交委托书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不支持邮寄。
长春市教育局
2026年6月5日
初审:房学坤、于子然 复审:马德刚 终审:李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