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违反师德师风投诉举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88787110。 2.会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省市直属学校对投诉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3.一经查实,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研究处理意见。 4.将处理意见告知被举报人。 5.下发处理决定。 6.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