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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经济贫困学生免学杂费办理指南

时间:2019-07-24 15:09 来源: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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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经济贫困学生免学杂费

设定依据: 《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实施意见》(吉财教[2016]743号)

申请条件: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办理所需材料:

    建档立卡手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证、农村低保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证

办理地点: 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

办理机构: 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

收费标准:

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后一个周之内

咨询电话:  81151227

办理流程:

    1. 申请:普通高中四类贫困学生在新学期开学后向就读学校提

出申请,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协调同级扶贫、民政和残联部门进

行审核。

    3. 发放:免收学生学费,至今直接拨付给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