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中职国家免学费
设定依据: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吉教贷字[2013]4号);吉林省财政厅 物价局 教育厅 人力资资源保障厅《关于做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吉财教[2012]1059号)
申请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10%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办理所需材料: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申请表》、户口簿、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扶贫手册等)
办理地点: 就读的中职学校
办理机构: 就读的中职学校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之内
咨询电话: 81151227
办理流程:
1.每学年初,学生向所在中职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等职业学校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低保证及扶贫手册等)
2.以班级为单位,依据《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审比例为10%,上报班级评审结果;学校再次审核,形成受助学生名单。
3.学校对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校提交《受助学生汇总表》,并将受助学生录入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上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学生享受资助。
5. 学生就读于公办学校直接免收全部学费,就读于民办学校每生每年免2000元,学校可以收取免学费差额部分(超出2000元)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