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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等职业学校城区学生免除部分学费政策办理指南

时间:2022-08-10 15:11 来源: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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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长春市中等职业学校城区学生免除部分学费

设定依据: 《长春市财政局 长春市教育局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城区学生部分学费的通知》长财教[2014]671

申请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长春市城市户籍的学生免除部分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办理所需材料:

   长春市中等职业学校城区免学费申请表》、长春市市区城市户口簿

办理地点: 就读的中职学校

办理机构: 就读的中职学校

收费标准:

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之内

咨询电话:  81151227

办理流程:

    1.每学年初,学生向所在中职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长春市中等职业学校城区免学费申请表》,并提供长春市市区城市户口簿。

    2.学校审核学生提供的长春市市区城市户口簿,形成受助学生名单。

    3.学校对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校提交《受助学生汇总表》,并将受助学生录入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上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学生享受资助。

    5. 中职学校中已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不再享受长春市城区学生免除部分学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