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
贵委员会在市政协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治理学前教育乱象的建议》(第0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长春市紧紧围绕公益性、普惠性两大主题,在政府的高位统筹下,聚焦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谋划 系统推进 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实现了长足发展。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市共有学前教育机构1065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3%,比2010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14个,在园幼儿1.8万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为59%。
二、主要做法
自2011年,我市连续实施两期三年行动计划,今年已经进入第三期行动计划实施阶段,学前教育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入园贵入园难得到初步缓解。
(一)着力解决了政策机制问题。经过7年的发展,学前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逐步完善起来,明确县(市)区是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的责任主体。
(二)着力解决了资源拓展问题。落实一期、二期行动计划,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78所,新增提供普惠性学位3.8万个。2017年,新建(增)普惠性幼儿园18所,新增学位3056个。
(三)着力解决了经费保障问题。各级政府进一步承担起发展学前教育的投入责任,学前教育政府投入、举办者投入及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运行保障机制初步建立起来。
(四)着力解决了队伍建设问题。强化幼儿教师师德建设,同时对为师不德的行为依法依规严惩。长春幼儿师范学校成功升格为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师资来源。
(五)着力解决了办园质量、规范管理问题。实施幼儿园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全市一类以上幼儿园达到130余所,实现了办百所优质园的阶段目标。加强五位一体的学前教育安全防范体系,守牢安全底线。
三、存在问题
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尤其在学前教育领域体现的非常明显。尽管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亟待深入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发展学前教育的体制机制问题。发展学前教育的体制机制还需逐步完善,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高位统筹,教育部门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形成发展学前教育的合力,对于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焦点问题,形成部门联合意见,予以全面破解。
(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相对不足。全市公办幼儿园共计253所,接纳全市44%的在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14所,占全市民办幼儿园总数的22%。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滞后。据初步统计,长春城区共有小区配套幼儿园104所,其中5所是公办幼儿园,其余99所均为民办幼儿园,且收费较高。
(三)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还需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尚未制定。现行普惠性幼儿园的生均补助标准是每生每年1000元,由市财政拨付。但目前看,补助标准略低,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吸引力不强,绝大多数县(市)区未制定配套政策。
(四)幼儿教师待遇亟待改善。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决定我们学前教育事业能在什么高度上发展。我市幼儿教师数量短缺,整体专业化水平不高,个别幼儿教师存在为师不德的现象。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尚未核定,公办园聘用教师同工同酬待遇还需进一步落实,民办幼儿园教师没有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职业吸引力亟待提升。
(五)幼儿园保教质量和日常管理尚需提高和规范。部分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不高,“小学化”倾向依然存在。无资质园仍需分门别类予以清理整顿。
四、下一步打算
总体上说,我市学前教育处于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下一步,市政府将以问题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长春市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为依托,坚持政府主导,优先发展、改革创新、公益普惠,着力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形式多样的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据此,我们拟定了公办园建设项目、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民办园扶持、师资队伍建设、保教质量提升、治理能力提高等7个可操作项目,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做出系统安排。着力解决有机构、有资源、有投入、有队伍、有质量、有监管及有保障等方面问题。
(一)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实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资助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体组织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 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2018年底前,每个乡(镇)举办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深入落实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居住区和旧区改造配套幼儿园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要按需要配建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
(三)民办幼儿园扶持项目。支持民办幼儿园为社会提供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做好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幼儿园分类工作。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探索在优质民办幼儿园中设置普惠性教学点。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项目。落实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教师全员持证上岗。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教职工。将急需紧缺幼儿教师引进招考列为“强师计划”工作内容。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聘任教师及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强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骨干支撑、示范引领作用,逐年扩大培养规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幼儿园教师从教行为,。
(五)学前教育治理项目。严格落实幼儿园准入制度,明确审批主体及职责,实施幼儿园年检制度。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开展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制防及联防,五位一体的学前教育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守牢安全底线。对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幼儿园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登记。实施无资质幼儿园专项治理。
(六)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项目。开展学前教育教研工作。深入推进学前教育“一优一带”发展协作体,增加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农村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开展家园共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