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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的建议》提案

时间:2019-10-14 10: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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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公开

   

  长春市教育局

   

  长教议字〔2019056                  签发人:曲虹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市民进委员会:

  政协长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集体提案《关于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市民进委员会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根基,也是每一个孩子的成长根基。提案明确指出我市当前学前教育存在的“小学化”倾向问题,多维度分析其原因及危害,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具有重大价值。

  针对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各级教育部门一直高度重视,相继出台文件,强化治理。2018年,国家、省先后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长春市教育局坚决贯彻国家、省文件精神,制定了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规范办园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由主管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学前教育处牵头,督导室、基教处、民教办等多部门协同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定期调度,细化工作职责,推进任务落实。

  (二)制定治理方案

  结合实际,出台了《长春市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长教办字〔201814号),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指导。《方案》明确五项治理任务:一是幼儿园、小学、培训机构等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二是坚决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三是严厉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四是全面提升幼儿教师能力;五是严格落实小学“零起点”教学。

  (三)全面开展自查

  针对各类幼儿园课程设置、教材使用、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环境创设、教师培训、家园共育等方面,开展深入细致的“小学化”问题全面自查工作。我市15个县(市)区基本完成自查摸排工作。目前,全市754所幼儿园中存在“小学化”倾向的有236所。对在自查摸排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区和相关幼儿园共同制定整改措施,填写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和整改方案。

  (四)规范小学教学

  要求各级教学管理和教研部门,加强对小学起始年级教学的科学指导和严格检查,全面落实小学“零起点”教学,各小学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和进度实施教学,不随意拔高教学和评价要求,不随意加快教学进度。对全市579所小学中存在问题的11所小学校长进行约谈,严令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督导。

  (五)整顿培训机构

  制定《关于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全面启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协调各街镇与当地教育、工商、消防、公安、卫计委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全面治理,联合执法。对1262家校外培训机构中存在“小学化”问题的41家机构,责令立即整改,要求幼儿培训内容应以兴趣爱好为主,培训方式以游戏为主,不得设置学前班、幼小衔接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二、下步措施

  “小学化”倾向是学前教育一大顽疾,一直禁而不绝,反弹严重,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进一步深入开展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专项治理。

  一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治理方案,制定时间表,限期完成治理目标。同时,加强部门协调,形成治理合力,不能“一头硬、一头软”,防止出现“管理短板”。加强对属地政府的教育督导,将禁止幼儿教育“小学化”、严格实行小学“零起点”列为教育督导重要内容。

  二要进一步加大排查问责力度。排查时实现“三个全覆盖”:覆盖全部幼儿园,覆盖全部小学,覆盖全部校外培训机构。发现“小学化”问题的,依法依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到位的培训机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一是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幼儿园教学管理,加强随机督导,通过随机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规范小学招生程序,坚持免试入学,禁止小学在招生时,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察等任何方式,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小学不得将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三是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汉语拼音、数学计算等教学时间,科学推进幼小衔接,给小学生相对较长的适应期。充分利用督学责任区的监督作用,组织责任督学深入幼儿园、小学进行全面监管和指导

  四要进一步加强科学培训指导。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和标准,强化对幼儿园园长、教师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帮助教师树立正确育人观念,不断提升幼儿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强评估指导,制定科学评价标准,研制《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评估指标体系》,对幼儿园落实“去小学化”工作进行全面量化,作为幼儿园评优、创先的主要依据,作为动态评估评类定级的主要依据。加强教研指导,倡导幼儿园“游戏化”活动,落实“一优一带”对接帮扶模式,提高学前教育整体质量。启动县(市)区教研责任管理,分化管理范围,全口径、全覆盖推进幼儿园“去小学化”。

  五是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实现家园合作共育。充分利用“家园共育”的教育载体,全面开设家长课堂,让幼儿园教育走进家庭,让“去小学”教育理念渗入家庭教育,帮助家长建立科学育儿观。通过各种媒介,加大对“小学化”危害的宣传力度,科学引导家长心理,帮助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成功观,舒缓家长“焦虑”情绪。引导全社会正向舆论,充分利用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组织阶段总结和展示治理成果,营造全社会共识的“去小学化”教育环境和舆论氛围。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是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是长春市在更高坐标系中提升发展标杆的必然要求,更是广大春城百姓群众的热切期盼。我们将以治理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为重要突破口,在凝聚共识中深刻认识学前教育重要意义,在齐抓共管中形成治理合力。希望市政协各位委员持续建言献策,让我们一道全力助推长春学前教育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发展。

   

   

   

   

  长春市教育局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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