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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推进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的建议》提案

时间:2019-09-19 10: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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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公开

 

长春市教育局

 

长教议字〔2019002                 签发人:曲虹     


 


对市人大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58号议案的答复

 

周立东委员:

您在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推进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的建议》的提案(158)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三大机制建设,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和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处。从而形成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局长牵头抓、分管局长具体负责、政策法规处协调调度、业务处室直接推进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推进情况,对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了各项法治建设实事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

二是明确责任机制。制定了《长春市教育局青少年法治教育作推进方案》,以台账形式明确了每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处室、阶段性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使每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及推进情况一目了然。

三是强化监督机制。健全了长春市教育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督导制度。把各学段包括法律知识的政治课开课情况列入了学期初教育视导之中,作为教育视导的一个主要内容;市教育督导室对各县市区、直属学校教育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法治进课堂就是其中的一个督导项目,以此对法治教育进课堂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拓宽四种教育渠道,确保青少年法治教育课程“四落实”

青少年学生在校的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课堂进行学习,因此,课堂教学是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重要渠道。我们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充分挖掘各类教育资源,大力拓宽教育渠道,深化“法治进学校、进课堂”活动,确保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

一是严格执行课程标准。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若干意见》对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提出了总体要求。小学阶段重点开展法律启蒙教育;初中阶段重点学习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高中阶段重点让学生了解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主要法律。体现在教材中,小学中段(三、四年级)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课程中,初中思想品德课程中,都有一定比例的法治教育内容,总体看,能达到1525%的比例,初中二年级法律知识内容最多,高达48%。为保证这些涉法课程的开课率,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把法治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通知》,对法治课教学课时、教材、教学要求等提出明确意见,并确保这些课程的开足、开齐。

二是大力开发校本教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编写符合中小学学生认知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的法治教育课件、校本教材等法治教育教学资源。如,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有法治课教学经验的老师组成编写组,开发编写了一套关于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校本教材,将贴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的校园欺凌等的相关现象及知识介绍给学生,符合学生的年龄和认知特点,深受学生和家长的欢迎和好评。

三是广泛提倡学科渗透。除了专门的法治教育课程外,我们要求其他学科教学时,体现相应的法治精神和法治价值观,恰当地进行法治教育内容的挖掘与渗透。体现法治教育的全员性、全面性。例如在语文学科教学中,很多老师结合语文知识教学进行有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在体育学科教学中,老师适时进行校园欺凌的反击知识的教育,寓教于学,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了法治知识的熏陶。

四是优化学校法治服务。注重从一线政法工作者、法律服务者中选配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为提高全市青少年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促进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人身安全,按照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教育厅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的“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于201733日在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启动,2019年继续进行。

2018年长春市直属的15所学校聘请了市检察院的15为检察长、副检察长为法治副校长。目前,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此外,有些学校还聘请了执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帮助学校开展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解决学校涉法问题。

2019年“检察官进校园”活动会继续进行。

落实2019年“一号检察建议”,制定长春市教育局的落实建议的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以红头的形式下发,并将按方案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三、搭建三类活动载体,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

我们根据学校教育工作的规律,依据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搭建各种活动载体,以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一是以重要节点宣传为载体。比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我们都开展了相关法律知识、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天,是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我们利用这一节点,在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中,融入“法治安全教育”的内容。总之,通过重要节点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不仅有利于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内涵,同时,更有利于发挥法治宣传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是以阵地教育宣传为载体。开展法治安全校园文化创建,要求各学校利用黑板报、墙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加大了《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打造教育系统法治文化特色品牌,营造依法治教浓厚氛围。同时,充分发挥教育网络平台的宣传功效,利用长春教育网、长春教育微博等平台,集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以法治教育活动为载体。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我们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融入到国旗下的讲话,融入到班团队活动之中。每年6月到11月,市教育局都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以“我与法治同在”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法治演讲、法治征文、法治课件评比、法治多媒体课件评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讲座等活动,寓教于情,寓教于乐,提高全市中小学生的防范校园欺凌意识。手抄报比赛、法治演讲、法治征文活动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职业组四个组别进行,参加人数超过三万人。活动覆盖面之广,参赛作品水平之高,为历次同类活动之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讲座连续进行了5场,受到学校、学生、家长的肯定与欢迎。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都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原则,结合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防范法治教育活动。比如,南关区树勋小学开展的吉林省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尊崇宪法 护航成长”法治宣讲主题活动,九台区第二实验小学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宣传活动。

法治是社会的基石。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功在当代,利在久远。长春市教育局将继续义不容辞地肩负起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重任,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长春市教育局)

2019620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郑英军 0431-88787049/1333167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