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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消费教育纳入到中小学教育体系的建议》

时间:2019-10-24 10: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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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公开

 

长春市教育局

 

长教议字〔2019057                  签发人:曲虹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13号提案的答复

 

钟萍代表:

您在政协长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消费教育纳入到中小学教育体系的建议》的建议(313)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此次您的有关学生消费教育的建议,对于关注和促进全体学生的身心健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德育教育工作,将消费教育贯穿于中小学教育始终,把消费教育作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必修课,促进学生熟知经济常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一、融入教材、专题专项

充分发挥教学主课堂作用,将消费教育融入教材,贯穿小初高始终。小学与初中阶段,消费教育体现在《道德与法制》这本教材中,《道德与法制》共18册,其中小学12册,教材内容依据与儿童生活的紧密程度,由近及远地安排了六大生活领域,同一生活领域内,按照学习难度的不同,采用螺旋上升的编排方式。初中6册,围绕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国家、世界展开编排。小学阶段自小学三年级下学期第6册中《学会合理消费》一课起,关于如何树立正确消费观的相关内容都有相关编排。初中阶段的消费教育,串联在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单元之中,引导学生在中小学阶段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知晓消费者相关权益等。高中阶段消费教育重点体现在政治教材中,有《政治经济与生活》专题,教材从微观到宏观,囊括我们身边的经济生活及消费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还阐明了宏观经济生活中的诸多经济学原理,由浅入深,帮助孩子了解常识及相关法规政策的基础上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二、活动培育、相得益彰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活动,推动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的好习惯,培育阳光青少年。各中小学在每学期都将开展杜绝铺张浪费、养成勤俭节约美德的主题升旗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不追逐名牌、不盲目攀比,要厉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并通过“以纸换树”等活动形式,将消费教育与环境教育相结合,更有益于青年学生培养正确的消费观。各校每学期组织召开消费教育相关的班团会,利用班团会学生通过演讲、辩论、情景剧等多种形式,倡导诚信守法、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的文明风尚,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达到消费教育的目的。每年的315日,各校都积极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开展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讲座、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开展校园义卖等教育活动,激发青年学生思考自己的消费行为是否合理,警示和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三、家校合作、形成合力

除了学校阵地,家庭教育在消费教育的环节中也十分重要,各学校定期召开家长培训班。家长培训班中,如何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就是重要的一课,老师与家长一起探讨孩子们存在的消费恶习,和对于消费的错误理解。并给家长详细了解 “校园贷”等小额贷的严重危害,提醒家长关注学生的经济动向,避免陷入恶性贷款泥潭。并制定相应的宣传教育措施,形成家校合力,共同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以上就是长春市中小学阶段在消费教育方面的相关做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消费教育”的重视程度和在教育教学中所占的比重。还需要将“消费教育”进一步梳理成体系,系统化的推进“消费教育”。对于“消费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市教育局还需进一步探讨,研究如何能更科学更有成效的取得实际进展。

 

 

长春市教育局

2019822

 

承办人姓名及电话:  洪涛        88787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