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
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长府办函〔2020〕5号)要求,现报送教育领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详见附件)。
特此报告。
附件:1.对“关于加大长春市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促进长
春市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2.对“关于优化教育资源的建议”的答复
长春市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