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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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220100-JY-JD-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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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行政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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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解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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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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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六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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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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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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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长春市教育局 |
承办机构 |
财务审计处 |
承办责任人 |
魏彬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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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1-88787117 |
投诉电话 |
0431-88787063 |
查阅方式 |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