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依法规范全市各类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根据市政府意见,市教育局印发方案,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做出安排,主要内容如下:
一、排查整改对象
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所辖各类幼儿园(含无证园)。
二、排查整改依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吉林省幼儿园设置标准》等规定。
三、排查整改内容
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内容。
四、关于排查整改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7日——11月29日
分级召开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大排查、大整改动员部署会,同时进行幼儿教师承诺宣誓仪式和幼儿教师师德风貌展演活动。
(二)大排查阶段:12月1日—12月8日
利用一周时间各县(市)区、开发区集中对辖区内各类幼儿园进行地毯式、无死角排查。
(三)大整改阶段:12月9日—12月24日
利用三周时间各县(市)区、开发区梳理排查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依法依规解决问题。
(四)总结上报阶段:12月25日
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对本地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进行总结,12月25日前形成正式报告报市教育局。
五、排查整改办法
(一)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专项排查、整改督导机制,以各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成立由政府主导、教育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专项行动督导组,做到公办、民办全覆盖,有证、无证全覆盖,城市、农村全覆盖,实施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
(二)建立台账,动态监管。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梳理辖区内各类幼儿园(含无证园)全面排查结果,汇总存在的问题,逐园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动态监管档案台账,做到底数清楚,为依法管理提供依据。
(三)制定方案,一园一案。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幼儿园,要求幼儿园要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切合实际,一园一案。要对整改方案逐园进行跟踪指导,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违规事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区别对待,分步整改。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对排查的问题进行区别对待,对于能马上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对于由于客观原因短时间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科学分析原因,针对问题症结,拿出解决的政策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五)依法依规,综合治理。在排查整改过程中,对于无资质幼儿园,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拿出整改办法和时限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分类施策,依据办园标准做到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妥善安置好被取缔幼儿园在园幼儿,确保社会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责任。成立市、县(市)区、开发区两级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教育牵头,机构编制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人力社会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依法承担属地监管责任;主办单位要依法履行办园主体责任;各幼儿园园长要依法履行管理责任。
(二)落实责任督学,做到包保到园。逐步建立市、区责任督学挂牌服务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组建专兼职责任督学队伍,派驻辖区内各类幼儿园,进行挂牌督导服务,实行责任包保。定期入园视导,实行动态监管,实行月汇报制度,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
(三)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确保做到无死角。加强幼儿园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实现所有公办幼儿园安全监控系统全覆盖,逐步推进民办幼儿园安全监控系统全覆盖。
(四)建立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应急问题。建立市、县(市)区、开发区两级监督举报机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媒体、家长等多方监督。建立家园共育机制,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正确引导家长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建立儿童保护跨部门多专业合作机制,吸纳教育、卫生、法律、心理等专业人士参加,为儿童、家长、教师提供多方服务。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树立教师新形象。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各类幼儿园要建立完善幼儿教师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切实把好入口关。加强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引导教师讲情怀、讲操守,树立幼儿教师良好形象,切实把好师德关。
(六)落实十九大精神,深度谋划学前教育发展。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十九大精神,着力在办好学前教育上进行深度谋划。要在认真总结过去两期行动计划工作成果基础上,分析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困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资源拓展、队伍建设、保教质量等关键环节的问题,制定并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
(七)加强舆论引导,树立先进典型。要以此次排查整改行动为契机,树立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发挥示范作用,做好舆论宣传引导,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排查整改内容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