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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规划】2017年度义务教育重点工作

时间:2017-12-04 13:46 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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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继续推进大学区管理改革。启动新一轮“大学区”管理改革,在管理模式、保障机制、共享手段、捆绑评估等方面实现新突破。适时召开阶段推进会,培育、推出“大学区”系列典型,形成“大学区”品牌;各县(市)区要依托“大学区”管理平台,持续推进新优质学校创建工作,按计划完成薄弱校转优任务,确保优质教育覆盖面不断增加;将“大学区”管理改革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体系中,开展“大学区”管理改革工作实效专项督导。
    2.继续推进招生入学改革。出台《长春市2017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属地责任,强化风险预警,强化部门联动,强化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强化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好区域、学校在招生工程中存在的热点、敏感问题,进一步推进阳光招生、阳光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入学权益,保障社会稳定。
    3.继续推进中考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长春市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考试科目设置、外语口语考试、汉字书写考试、推荐生招生、高中自主招生等方面统筹谋划,制定政策,指导全市新一轮中考改革;出台《长春市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年度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4.继续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依托U-G-S合作发展模式,进一步推进教育综合评价改革,完善“两评两促”动力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试与评价的诊断、督促、资政、导向、改进功能;继续做好学校教育综合质量监测,发布2016年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报告,组织开展2017年度质量监测,在评价标准、评价方式、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寻求突破;继续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优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评价流程,全面推进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实现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全覆盖。
    5.继续推进课程教学改革。依托U-G-S合作发展模式,启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行动计划,研究新中考背景下中小学课程与教学改革策略,推进教、学、考有机衔接;以课程建设为载体,以教学改革为重点,探索学习中心课堂、项目学习(STEAM)、研学旅行等教学改革,深入推进现代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价值,研究智慧课堂实施策略;加强学科智库建设,充实学科教学资源库,搭建各种交流平台,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为课程教学改革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充分发挥实验学校课程教学改革引领作用,适时召开实验学校典型引路会。
    6.启动国标示范校创建项目。出台《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与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将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管理准则,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打造学校管理的升级版。组织开展“国标达标与示范”创建活动,已经具备“三星特色校”、“新优质学校”、“教学常规示范校”其中一项资格的视为“国标达标校”,可申报“国标示范校”,年内力争达到50所;开展年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工作,将其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在《国标》评估体系中抽出重点指标,进行专项年度评估;探索互联网背景下的创新管理模式,采取现代信息手段,推进管理过程的规范化、科学化,适时召开典型引路会、研讨会。
    7.启动温馨村小创建拓展项目。依托U-G-S合作发展模式,以温馨村小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教育改革。推广农安温馨村小建设试点经验,制定《长春市温馨村小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温馨村小创建活动,推动村小整体优质转化。2017年,力争完成100所创建任务,到2020年,完成350所创建任务,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全面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8.启动星级品牌校创建项目。制定出台《长春市义务教育段学校星级特色校动态升级实施方案》及升级指标框架,在三星级素质教育特色校创建成果基础上,开展星级特色学校动态升级活动,力争年内三星级特色校达到150所,四星级特色校达到20所;在创建特色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品牌培树活动,从学校管理、校园文化、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学生活动等方面,深入总结区域、学校特色办学经验,树立各类典型,开展展示、交流活动,逐步推出一批具有长春特色的优质品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