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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开始了

时间:2021-05-25 15: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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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入学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5月19日-5月30日,各城区、开发区依据学区划分方案和信息审核结果向学校下达学位审核名单。 

  

  各城区、开发区采取部门联动方式,组织学校按照“两个一致”原则对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居住证)、其父母房屋权属证明、实际居住地等信息进行审核。对于申报入读初中的,还要进行学籍信息审核。 

  

  5月31日—6月1日,各公办中小学校将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审核结果及公办学区学校“两个一致”审查结果告知家长。 

  

  请您注意把握好时间节点,如没有收到学校的电话通知,请及时联系您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 

  

   

  附各城区、开发区联系方式: 

  

   

   

  

2、
“两个一致”是如何规定的?
 

  

  公办学校招生按学区划分方案组织实施,即实行划片入学(入:即入校报到;学:即学习期间)。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父母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父母一方在外地工作且户籍在工作地,父母一方为农村户籍等情形,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不符合“两个一致”的,由各城区、开发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随迁子女的居住证暂时没有办理下来,如何进行资格审查? 

  

  经教育、公安部门商定,暂未办好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以到派出所出具《暂住人口详细信息表》,家长以此《信息表》为依据进行信息填报和资格审查。 

  

   

  双阳区、九台区因无法办理主城区居住证,可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在主城区的房屋租赁协议(或房屋权属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