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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八中学成立“改革发展仲议委员会”

时间:2019-10-12 14: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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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的基础教育改革已经进入攻坚克难阶段,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发挥全校教职员工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确保学校稳步发展,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大背景下,我校调整学校的权力决策结构,探索、实践校长负责制下的民主制度建设,成立了“改革发展仲议委员会”。委员会是学校教工代表大会的补充,旨在发挥其灵活性,让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决策更为科学,让决策实施更具充分的民意基础,让学校的建设发展更为稳健。

    方案由三部分组成,即仲议委员会的组建、权力和履职。

    委员会组建

    1.候选委员产生:填写推荐表,由三人以上推荐即可成为正式候选委员,候选委员不设人数、职称、年龄、性别、学科等系列限制。

    截止时间:20191015

    2.投票:学校设置两个投票箱,用学校、党总支、工会三枚公章设计封条,投票箱放在公开场所,群众自由投票。

    投票时间:20191016-17

    3.计票:校党总支监督、工会组织在群众中(非参与推荐)选3人计票,在候选委员中抽签确定3人监票。

    计票时间:20191018

    4.人数:学校仲议委员会确定为十二人。

    5.其它要求:工会主席直接当选,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主任级以上领导(包括工会主席)不超过5人;党员不超过三分之二;每一学科不超过2人;每个处室不超过1人。

    6.组织成立:党总支组织“改革发展仲议委员会”委员宣誓、签责任书。

     成立时间:20191029

    7.第一次会议:召开第一次“改革发展仲议委员会”裁定会议,家长、退休教师代表列席,仲议第一批议案。

    二、委员权力和责任

    1.每人拥有一张投票权,行使同意或否定权力,行使权力完全自由,在无记名下进行。

    2.审议委员要思想端正,不搞帮派等不正之风,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言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委员任期2年,有违法、违规问题,直接取消委员资格,空缺名额,本届不再补选。

    三、委员会履职

    1.对学校教育教学创新方案事宜,由主管校长提议,班子会通过后,形成议案。

    2.学校班子提议召开“改革发展仲议委员会”,由工会主席组织,并提前把议案发给委员。

    3.提案领导可以做局部实验或会前征求委员意见,在委员会会议上解读并接受质询。

    4.现场无记名、独立投票,同意票超过八票议案通过,没有通过可以继续改进或放弃。

    四、其他说明

    1.仲议委员会仲议范围:学校教育教学创新项目。

    2.“改革发展仲议委员会”工作全程留痕,会议留存录像资料。

    长春市第八中学

    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