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近几年来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所取得的成果,长春市教育局决定在今年暑假继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的一系列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长春市教育局有关治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文件精神,结合今年开展的《长春市师道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年行动计划》,强化红线、筑牢底线,树立“风清气正、斯文在兹”的新形象。
二、职责分工
1.长春市教育局:由长春市教育局负责督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负责接收、派发举报件,每两周通报一次督查信息及公布举报办结率,适时召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协调会。
2.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主体责任。制定本区专项治理方案,成立相应的专项检查小组,落实牵头科室和责任人。对重点区域、重点学校、重点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查处。对辖区内出现的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直接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备到市教育局师培处。
3. 各中省、市直学校:制定此次专项治理方案及包保方案,成立相应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本校进行自查自纠,市教育局跟进督导。对中省、市直学校出现的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由教师所在学校做出处理意见,并报备长春市教育局师培处。
三、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范围
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办班补课。
(二)检查内容
(1)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 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含在小区住宅内单独组织或以招收住宿生名义组织的“一对一”“一对多”有偿补课行为);
(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尤其是高三毕业班老师在校外机构组织的针对新高一学生的有偿补课行为);
(6)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此次专项治理,共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7月5日—7月15日)
一是宣传到位,在暑期放假前通过召开学校工作布置会,各区的专项治理工作大会以及家长会等形式,将暑期专项治理工作传达到学校、教师和家长以及民办教育机构,做到人人皆知,人人监督,并将监督电话向学校和社会公布。二是自查自纠到位,暑期放假前全面排查、全面整改,落实到每校、每人,将重点对象、重点区域落实包保责任。三是组织机构到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放假前成立暑期专项治理小组,明确责任、明确分工,保持通讯畅通。7月15日之前各单位要上报暑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纸质版,盖公章报到教育局109室,电子版传至shidegongzuo@163.com)。
2.专项检查阶段(7月16日—8月20日)
一是联合执法,各县(市)区、各学校都要对举报件和线索快查、快办、快通报,根据需要可邀请当地公安、消防、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行动。
二是定期通报,市教育局督查组将不定时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定期召开各县(市)区专项治理的工作汇报会,同时通报各县(市)区督查情况,发布专项治理的信息简报。8月30日之前各单位要上报暑假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纸质版,盖公章报到教育局109室,电子版传至shidegongzuo@163.com)。
四、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
按市教育局文件(长教师函字[2015]9号)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暑假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各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处理,责成相关处室组成专治小组,严肃查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充分发挥区域专项治理的主导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长春市师德展示月活动方案”落实好宣誓承诺、读书论坛等活动,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逐步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落实责任,包保到位。要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工作真正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营造大家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成立专项检查小组,责任落实到科、到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包学校,学校包教师。提高交办案件的办结率,并记入本年度县(市)区师德考核的范围,列入督导评估范围,并适当扩大督导评估的分值。对于在专项治理中主动工作、表现突出的县(市)区在各项评比予以奖励加分。但对于多次重复举报未经解决的案件,市级督查组一经查实,在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上限处理,并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上限追责。
(三)做好宣传,营造舆论。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解读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市区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处理的结果和做法向社会公开,扩大对外宣传的力度。各学校要主动张贴相关标语,并在标语上公布举报电话。支持社会和舆论监督,对于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的乱办班乱补课问题,要快查快办快结,及时公布调查结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长春市教育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