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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寒假继续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17-11-28 15:01 来源:师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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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假将至,为巩固近几年来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所取得的成果,长春市教育局决定在今年寒假继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治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使广大教师知法、懂法、守法,承担起“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历史责任,坚决打击治理 教师为师不德行为。强化红线、筑牢底线,树立“风清气正、斯文在兹”的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寒假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的工作领导,市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梁国超 市教育局局长兼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海涛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周国韬 长春市教育局巡视员
            张茂金 长春市教育局副局长 
            崔国涛 长春市教育局副局长
            安  军 长春汽车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王  华 长春市教育局副巡视员 
    成  员: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市直属校校长、驻长中省直学校校长、各民办学校负责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治理所属中小学校和公办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
    三、职责分工
    1.长春市教育局:由长春市教育局负责督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负责接收、派发举报件,每两周通报一次督查信息及公布举报办结率,适时召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协调会。
    2.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主体责任。制定本区专项治理方案,成立相应的专项检查小组,落实牵头科室和责任人。对重点区域、重点学校、重点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查处。对辖区内出现的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直接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备到市教育局师培处。
    3. 各中省、市直学校:制定此次专项治理方案及包保方案,成立相应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本校进行自查自纠,市教育局跟进督导。对中省、市直学校出现的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由教师所在学校做出处理意见,并报备长春市教育局师培处。
    四、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范围
    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办班补课。
    (二)检查内容
    (1)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 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含在小区住宅内单独组织或以招收住宿生名义组织的“一对一”“一对多”有偿补课行为);
    (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12月23日—12月27日)
    一要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形势分析会、工作布置会,研究落实专项治理的有效措施。二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三要做好部署发动,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12月29日前各县(市)区上交专项治理方案及专项检查小组常设机构名单(纸质版,盖公章报到教育局109室,电子版传至shidegongzuo@163.com)。
    2.自查自纠阶段(12月28日—1月6日)
落实教育局要求:一要在放假前全面排查、整改,落实到每校每人。二要实行重点对象包保责任制,加强对管辖区域内重点学校重点教师的管理及排查,要特别关注曾有违规行为的学校和教师。
    3.专项检查阶段(1月7日—3月6日)
    (1)各县(市)区要对属地管理的中小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及教师进行明察暗访,把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中。根据需要可邀请当地公安、消防、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行动。
    (2)各县(市)区、各学校都要对举报件和线索快查、快办、快通报。
    (3)市教育局将不定时对各县(市)区督查,定期召开各县(市)区专项治理的工作汇报会,发布专项治理的信息简报。3月3日之前各单位要上报寒假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纸质版,盖公章报到教育局109室,电子版传至shidegongzuo@163.com)。
    五、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
    按市教育局文件(长教师函字〔2015〕9号)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寒假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各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处理,责成相关处室组成专治小组,严肃查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充分发挥区域专项治理的主导作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三严三实”活动,逐步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落实责任,包保到位。要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工作真正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营造大家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成立专项检查小组,责任落实到科、到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包学校,学校包教师。提高交办案件的办结率,并记入本年度县(市)区师德考核的范围,列入督导评估范围,并适当扩大督导评估的分值。对于在专项治理中主动工作、表现突出的县(市)区在各项评比予以奖励加分。
    (三)做好宣传,营造舆论。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解读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市区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处理的结果和做法向社会公开,扩大对外宣传的力度。各学校要主动张贴相关标语,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支持社会和舆论监督,对于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的乱办班乱补课问题,要快查快办快结,及时公布调查结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