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从教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建立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切实提高我市教育治理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及相关工作安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治学、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教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全面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到2020年构建起权责明确、齐抓共管,打防并举、疏堵结合、规范有序、标本兼治的治理体系和格局,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争做“四有”好教师,不断净化教育生态,塑造“风清气正、斯文在兹”的教师队伍新形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建设东北亚区域性教育中心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教师“不敢”的监督机制
1.形成督查合力。一是成立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督查组织机构。成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联合当地公安、行政执法、工商等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人事、纪检、师培、党办、基础教育等相关处室(科室)共同组成规范治理工作小组,统筹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建立由家长、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成立监督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社会人士共同组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和举报平台,监督领导小组定期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评价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结果进行反馈存档。三是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2.实施专项治理。一是开展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结合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专项行动,各县(市)区、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行动方案,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严格排查,随机督查。针对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培训场所等重点区域、敏感时间段和相关人群,进行严密监控和跟防。对在职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和公共场所、民宅进行的有偿补课行为要加大治理力度,对群众举报件,要做到有案必查,有案必究,及时通报,及时反馈。二是开展民办教育专项治理行动。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加大对民办教育专项治理力度,重点是对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和学校章程中明确的名称、地址、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培养目标等内容,进行依法规范与管理。加大对无资质办学的监督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对非法培训机构依法予以取缔。三是开展学校常规教学专项规范行动。按照《长春市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长春市中小学校办学“十条基准”》的要求,从严治理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挤占非考试课程的教学时间、随意增加教学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提前结束新课、延长在校时间、违规补课办班、随意加大作业量,对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不断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做到减负增效。四是开展从教行为专项督导行动。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纳入对县(市)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增加权重,提高分值,进一步加强督导力度,形成良好的激励导向作用。
3.实行追责问责。依据国家《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避重就轻、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进行问责追责;各级教育部门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建立教师“不能”的防范机制
4.落实考核评价常态化。把教师从教行为治理情况作为县区重要指标纳入考核督导评估体系。各县区、学校要根据《长春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制定符合实际、行之有效、能够充分体现尊重教师主体地位、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促进教师职业发展的师德考核具体实施办法。成立区级、校级考核工作小组,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教师自评和互评、学生或家长参与测评、单位或学校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按年度进行专项评价。结果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学校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作为聘用奖励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5.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化。一是建立问题报告制度,各学校对每位教师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查,将自查报告存档。对于师德重大问题要及时逐级报告处理,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二是建立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各县(市)区、学校每学期初组织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措施,将可能发生的突出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问题处理反应机制,各县(市)区、各学校认真接待和处理投诉事件,做到即时上报、及时到位、规范行为、有效处置。
6.突出奖励措施具体化。一是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师德模范”、“我身边的好教师”荣誉获得者,在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明星教师、明星校长评选中给予适当加分。二是在同等条件下,获以上荣誉的教师,在岗位聘用、特级教师评选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三是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推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和老教师荣休仪式。
7.推动依法治校规范化。依法制定完善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健全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完善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大力推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认真落实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要求,将学生法制意识、法律素养,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丰富教育形式与内容,提高法治教育的时效。
(三)建立教师“不想”的宣教机制
8.塑造良好形象。一是培育大爱情怀,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爱与责任成为中小学教师的核心价值理念,关心爱护、尊重理解、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营造阳光、快乐、向上、幸福的校园环境。二是强化育人责任。要坚持全员育人,制定并落实每位教职员工的育人岗位职责,在课堂教学、作业辅导、课外活动、校园文化、日常生活等各方面落实育人责任,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三是提升品德修养,推动教师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拓宽视野、更新知识,提高思想品位和文化素养,提升个人涵养和业务水平。
9.推进主题教育。一是深入推进长春市师道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学、研、做、树”四个维度,形成“风清气正,斯文在兹”教育新生态。二是在全体教师中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让广大教师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三是开展师德先进事迹宣讲以及师德先进事迹巡讲活动,把师德典型、育人楷模和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让广大教师赶有目标,学有榜样。四是每年教师节前后举办长春市师德风采宣传月活动;通过教师宣誓、承诺践诺,师德先进事迹报告会,师德宣讲、读书报告会等形式,扩大面向全社会的宣传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五是开展长春市教师读书论坛活动,逐步形成学习教育常态化。六是建立师德教育培训制度。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课程体系。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必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建立系统的班主任培训课程,教师通识性培训中从教行为的比重不少于30%,培训采取实践反思、师德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丰富多样的师德教育形式,切实增强教育效果。
10.选树先进典型。一是继续开展全市“我身边的好教师”评选活动,从不同的视角发现和选树教师队伍中的好教师,用身边的事教育带动身边的人。二是开展全市师德模范集体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师德团队的影响力,形成规模效应。三是开展从教行为治理工作优秀县(市)区评选工作,树立和提炼各县区在此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模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发展,共同提高。
11.筑牢四个阵地。一是推动在影视媒体、广播媒体和纸质媒体上,设立相对固定的宣传栏目,定期发布教育、教师的好故事、好声音。二是充分发挥教育官方网站、微信平台等作用,让好声音响起来、传起来。三是充分挖掘校园文化,用文化影响教师、宣传教师,通过家长会等各项家校活动,让教师的良好形象广泛传播到家长和社会。四是通过重大节日,组织教师开展相关的主题活动,展现教师的良好精神面貌,营造崇尚师德、尊师重教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建立学生“不用”的疏导机制
12.深入实施城区小学生“蓓蕾计划”。打造“蓓蕾计划”升级版,坚持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整合学校、家庭、社会资源,探索实现学生免费参加、学校集中看护、社会多方参与、活动安全有序的目标模式,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在为小学生提供作业辅导服务的基础上,拓展符合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具体教育性、艺术性、健身性、趣味性的活动,不断丰富托管内容,提升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13.继续实施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工程。一是继续推进高中“名师云课”,充分挖掘名校名师的教育教学资源,在课程门类上和课堂内容上不断完善补充,在开放时间和途径上进行优化调整,让更多学生喜欢用、用得好。二是充分发挥高中“学校联盟”的优势,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背景下探索学校管理、课程改革、高考改革、评价改革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实现教研联动、质量同进、文化共建、创新协同。三是开展“名师义讲日活动”,组织全市名师,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形式的义讲活动,并作为名师考核项目之一。四是探索建立全市中小学生学习成长自助平台,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设力度,通过整理一批、建设一批、购买一批的形式,建成学习资源丰富、涵盖各学段、随时随地学生可学习、家长可辅导的便捷网络学习平台。
14.深化中、高考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在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方式变革、教育评价创新等方面进行实践探索,以考改促教改,搭建学生成长多元化发展的立交桥。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从教行为治理责任制。市教育局负责全市的宏观指导和监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负责本地的指导和监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推动落时。
(二)明确工作责任主体。学校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教师从教行为治理工作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贯穿于学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学校党政齐抓共管、工会和学校教代会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广大教师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要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落实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依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励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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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从教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建立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10-31 00:00
来源:师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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