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市属民办学校:
根据市民政局《长春市2022年度品牌社会组织评选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市本级民办学校自愿申报、资格审核,拟确定以下6所民办学校作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五天,2022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长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如实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凡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长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88780569
附件:长春市2022年度品牌社会组织推荐名单
长春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
长春市2022年度品牌社会组织推荐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