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依据《长春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你们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制作完成,请你们于7月27日、28日、29日(工作时间:上午八点三十分至十一点,下午一点三十分至四点)到长春教育学院113室领取 。
具体要求:1、认定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领取。
2、 认定申请人若不能来,可以委托他人代领取:认定申请人写委托书,受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来现场领取。
3、不支持邮寄。
长春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4日
初审:房学坤、于子然 复审:马德刚 终审:李大伟
附件:
委托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