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
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长府办函〔2020〕5号)要求,现报送民办教育领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详见附件)。
特此报告。
附件:1.对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对政协长春市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71号
委员建议的答复
3.对政协长春市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9号委
员建议的答复
4.对政协长春市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6号委
长春市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