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
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长府办函〔2020〕5号)要求,现报送教师队伍建设领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详见附件)。
特此报告。
附件:1.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3.对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13号提案的答复
4.对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79号提案的答复
长春市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